各处室系:
根据年度考核工作有关要求,现就填报《奖励审批表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填报对象:2014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事业编制人员。
二、填报要求:
1、填写《奖励审批表》,一式两份,A4纸反正面打印;贴2寸彩色照片或电子照片黑白打印。
2、表格中“拟受奖励”一栏,填写“记三等功”或“嘉奖”。2012、2013、2014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人员,给予“记三等功”奖励;其余人员给予“嘉奖”奖励(附名单)。
3、请各部门收齐表格,于2014年3月13日前交到组织与人力资源处(办公楼401办公室,电话:222-5278)。
组织与人力资源处
2014年3月9日